“XXZG”式的“版權流氓”進一步鉆法律道德漏洞,升級為“版權營利套路訴訟”,手段更加高明合法,道德更加隱匿,已經形成一個成熟的產業鏈。
最近,很多網絡存儲平臺收到了北京互聯網法院的傳票,是XXXXX律師事務所代理XXXX出版社的侵權起訴。最近看了網上很多類似的案例,但目前好像還沒有相關部門和媒體關注處理,法律上也是無解?有人知道應該向哪個部門報案舉報嗎?當然,這會動到很多版權方、專業經營方和律師的奶酪,但有誰敢動一下這個“灰產”的奶酪呢?
一、”版權營利套路訴”的套路如下:
1、 先有目的有計劃有組織地批量在網絡上搜尋目標網絡存儲平臺;
2、 再批量使用時間戳KK錄像錄制視頻批量充值批量下載取證;
3、 然后靜待3至7個月平臺未收到起訴調解通知前故意不通知平臺刪除由第三方網絡用戶上傳的涉案文檔(有經驗的律師分析,如果原告是真心維護版權,為什么在明知自己有作品在平臺長達幾個月被人侵權都不通知平臺刪除涉案文檔,是故意放任等待原告損失還是被告獲利以索賠更多的金額嗎?且讓人更出奇是涉案文檔竟大多數是同一個人在多個平臺上傳,更奇怪的是原告只起訴平臺不起訴上傳者,這些是巧合還是?
4、 不管平臺有多少維權刪除處理通道,原告一概不通知被告刪除,而是奔著版權風險代理營利直接每個平臺各先拿出兩個文檔直接索賠(每個文檔立一個案件,有經驗的律師分析,批量取證為什么不一個平臺所有取證文檔(而且批量取證文檔有的是跨出版社)一個案件呢?而是一個文檔一個案件?先不論輸贏,光律師費你就給不起(律師是按案件收費的),不請律師你又會不利于自己面對對方強大的律師團隊,同時原告先拿兩個文檔兩個案件先進行投石問路,看看你有多少反證、法官如何判、有多少賠償能力,原告進可攻退可止,或總結后再發起進攻),批量流水套模版式訴訟調解高額索賠,每文檔根據字數索賠金額高達3至7萬;
5、 如果你接受最先兩個案件的高額調解(索賠金額一分不讓來探底你的賠償底線和能力),哪就后續換N個文檔、陸續找你高額索賠調解,如果你不接受高額調解哪就轉入正式起訴,
如果原告不得逞直接撤訴或申請不公開判決書(敗訴類似案例會對后續案件不利)或勝訴金額不可觀又沒有新的有力證據可能不繼續起訴或繼續起訴用律師費、精神壓力和時間成本耗死你,如果得逞勝訴金額可觀,哪接下來就每個文檔一個案件無止境地頻繁起訴,起訴得直到你傾家蕩產為止。
這種“版權營利訴套路”的手法是不是比“XXZG”更加高級高明,表面看來是出版社委托律師合法維權,但稍有經驗的律師、法官或細心的人稍分析細節就能知道:表面維權是假(實質以版權風險代理營利目分成),表面是訴訟策略(實質是充滿無道德套路訴),鉆法律的漏洞違背公序良俗,浪費司法資源,要你傾家蕩產,“不死也脫層皮“,
筆者在網絡引擎搜索發出有很多酒店視頻點播的或微信公眾號視頻或文章也遇到很多這種“版權營利套路訴”,這是版權界和律師界的一個“版權營利道德灰產”。
![“版權流氓”升級為“版權營利套路訴“?誰敢動這個奶酪?插圖 “版權流氓”升級為“版權營利套路訴“?誰敢動這個奶酪?](https://www.zz2zz.com/wp-content/uploads/2021/01/202101281674_435.jpg)
二、經多方了解開庭后的情況歸納如下:
1、 原告認為被告是間接侵權,但原告沒有證據、數據和事實證據,只是引用了被告因為是事前系統審核上架而事后再審核就認為被告起到了幫助三方侵權的作用。多被告認為,所有被告系統是同一套系統,一套軟件智能審核過濾后上架的系統,然后人工再審核加上多處維權申訴通道系統平臺,
面對大量文檔系統已自動過濾非常多的涉嫌侵權或非法文檔,在被告僅有一或兩名網站管理人員的情況下,實在無法應知涉案文檔侵權,就算是淘寶、百度文庫、抖音等所有這樣的超級大平臺的技術能力、財力、人力和物力也不可能做到系統審核后能還能應知有個別侵權作品,也是通過事后再審核和多處維權舉報通道處理侵權行為。
2、 原告認為被告有吸引用戶上傳文檔的廣告圖片和文字就主觀認定是鼓勵用戶上傳盜版侵權文檔。多被告認為,原告應以客觀的身份綜合看用戶注冊協議、免責聲明、版權申明、上傳中心提示、網站底部標識寫明上傳者所有收入歸上傳者等客觀判定平臺是合理引導用戶上傳自己版權或授權的文檔。
3、 原告主張按80元/千字計算進行高額索賠(每本按字數3至7萬不等)。多被告認為根據著作權法,在有證據、數據和事實證明,被告實際最終沒有從中獲利,
如非要把原告取證文檔時的幾元代收服務費或網絡費認定為獲利,哪法院應該按獲利判被告賠償幾元;其次證據、數據和事實證明,被告沒有造成原告任何損失,如非要說造成損失哪就是原告因為第三人在平臺上傳涉案文檔,讓原告損失了律師費3000元/個和取證費400/個,哪法院應該按損失判被告賠償3400元/個,但也有被告指出原告沒有提供3400元/個的依據,給出律師代理取證合同和發票和支付回執,
批量流水式作業訴訟取證律師取證費用很低,正常律師代理都是分階段先收費再處理案例,除非是律師和出版社簽的真實合同為風險代理以營利性為目的的分成合同;再其次即使原告能提供證據、數據和事實證明無法計算原告損失和被告獲利,80元/千字的計算標準也是沒有依據和超高的。
4、 原告批量取證故意幾個月后才起訴被告,然后一概不認被告知道被起訴后的取證數據。但多被告認為,他們提供的都是真實的原始數據,一直使用平臺的用戶都知道,他們的系統都是一套系統,用戶協議、版權免責聲明、版權多處理通道一直存在的,而且做偽證是要負刑事責任的,同時他們也提供了后臺原始數據與與原先數據匹配一致、同時提供百度統計、微信和支付寶代收流水等三方數據進行左證。
5、 原告律師連法律講求的是以證據證明的事實為準都不清楚,起訴狀大量用詞是主觀臆斷、無數據支撐、無證據證明、無事實基礎地夸大,濫用司法資源,違背社會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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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版權營利套路訴”值得我們深思:
1、 隨著中國經濟的起飛,人們的版權意識越來越強,我們號召廣大個人、企業嚴格貫徹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維護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但同時也反對打著維護支持產權的旗號,濫用訴權,惡意敲詐的行為!
2、 手法越來越高明式“版權流氓”在以經濟為主導社會,加上疫情經濟不景氣,可能會越來越多,若讓他們得逞,被告的能力不足監管確實應承擔起一定的責任,但惡性的起訴行為會造成司法秩序混亂,已經嚴重到了濫用訴權的地步,這種行為與敲詐勒索等同無異,希望國家出臺法律反對這種披著維權的虎皮,到處狐假虎威以營利為目的套路訴訟,逼得人傾家蕩產,家破人亡的濫權行為。
3、 在去年“XXZG”事件中,XXZG創始人曾經說道:“我們發現侵權情況,就會主動去聯系通知刪除,他們大都緊張,采取回避,或者聯系不到,最后只能走訴訟”,但升級版的以版權營利的套路訴是明明可以有多種方式通知被告刪除,就是不聯系長時間幾個月沒有通知平臺刪除,直接就走訴訟,劍指索要高額賠償費用,更加的剛硬霸道目的就是要以營利為目的。
4、 正如全國律協知識產權專業委員會主任王正志表示:“如何正當的保護產權、激勵科技創新、提高我國的國際競爭力成為了我們關注的核心”,
而對原告的做為,在保護知識產權方面,顯然已經成為了一顆“行業毒瘤”,若原告得逞,多少網絡平臺(實際大多數網站就是一個個人站長)因為自身財務和能力有限,不管輸贏、律師費、訴訟費這些都足夠讓他們被逼到關閉網站、山窮水盡,
查封銀行帳號,法人限高、最終資不抵債,申請結算或破產、注銷公司、成為失信人,傾家蕩產,甚至家破人亡,單單一些沒有下載量的電子文檔、這個代價未免太大,原告和律師你們還有道德底線嗎?良心好過嗎?
5、 如果所有版權方批量派單分成合作養一批律師,到處風險代理以營利為目的,一個個案件套路訴訟,如果這種“勒索“的商業模式如能延續且能維持,沒有道德底線的薅羊毛商業模式,沒有一點道德底線,如果這樣做也可以成功法院支持的話,哪就是向類似的“版權營利套路訴“傳遞出錯誤的信息,那只會讓萬千版權方、出版社和律師向這個“灰產“進攻,
版權方無心主業,浪費多少司法資源為這樣的版權方和律師以此營利,如果法律風向真的如此,我估計會有很多人想經營這門不道德的生意,有人提供了成熟的營運方案(圖片版權起訴盈利商業模式,年賺上億不是夢,鏈接 https://lusongsong.com/info/post/13642.html),但你們過得了自己良心這一關嗎?還是放棄吧。
6、 經了解,多被告咨詢律師,面對這種“版權營利套路訴“,先不管輸贏無休止的起訴,他們光律師費、時間成本、生不如死的精神壓力和訴訟費用就是很痛苦,在只講證據的冰冷法律,他們勝訴的機率不在,最終就是看溫暖的法官能不能認定最終實際無獲利或只是獲利幾元/每文檔為依據賠償,或是數據、證據和事實證明原告只是損失(一兩千元/每文檔)維權和取證費進行賠償,還是按法官心中溫暖一把秤像征性來判決每個文檔幾百元的賠償金額(原告和律師的套路肯定逃不過法官的法眼,
有大量審案經驗的法官,肯定知道這種以營利為目的套路訴訟從內心來說不應支持,但身為法官他也要以法律和證據為依據,在版權法律和社會公序良俗、道德中取得一定平衡),法官不會按原告的起訴高額無依據標準計算。還有就是能不能引導原告起訴真正的侵權者上傳者呢?如果說個人無錢,難道認繳制的公司和個人就有錢?
7、 最后筆者根據多被告提供的信息,從企查查可以看到原告律師事務所所代理的原告案件和原告所有大量(1000多件)訴訟的的案件大部份為實體書店或教育培訓機構的“有目的性針對性計劃性”案件,可以看出此出版社和很多律師派單式風險代理以版權試圖營利是真的,維權是假。
在此,筆者希望能有相關知情人員提供更多的線索或類似以便于調查,為什么我們不敢指名道姓,在沒有百分百的證據或國家機關或法院下結論判定前,很容易給對方起訴涉嫌侵犯名譽權,也希望有應付相關經驗的人或機構、有相關法律經驗資源的律師和法官、或有媒體或自媒體資源、或有其它資源的好心人,給走投無路的他們提供一個出路和指導!集體維權郵箱:vwdoc@foxmail.com
維權道路上的艱辛與內心折磨,此訴訟肯定會伴隨著他們幾年甚至十幾年才會結束,多被告后續肯定是無經濟能力一一請律師,只能終身自己應訴上訴到底、合法上訪、多部門投訴、多媒體投稿、甚至反訴(不為勝訴,只為能引起國家相關部門能注意這一“版權灰產”),希望能有媒體報道、自媒體、站長們、抖音的網紅為了公義可以用案情拍攝讓更多人知道此事、他們不逃避平臺應有的監管責任,絕也不能讓這種”版權營利套路訴“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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